长兴跻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国试点县名列
发布时间:2018-10-1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布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市、区)名单”。同批被列入全国试点的共有50个县(市、区),浙江7个,长兴位列其中

  据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旨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改进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试点工作在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实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推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此次长兴入选这份名单,标志着长兴的文明创建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自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长兴围绕“洁、绿、亮、序、美、文”六方面,努力使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成为城乡居民物质水平、文明素质、生活环境、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的过程。终于,2017年11月14日,长兴县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如今,文明之花开遍长兴大地,相信此次入选,将让这朵“文明之花”开得更加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