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文明”引领移风易俗新风尚
发布时间:2019-07-15

 

    “孙家姑娘真实在,集体婚礼赶潮流,周家伯父明事理,孙子周岁要减办,老钟老梅热心肠,红白喜事跑腿忙……”近日,一曲《文明新风吹上狮》快板,唱出了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推进移风易俗的生动画面。 

  近年来,长兴县深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尤其是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通过党建引领,引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用行动来践行自己的承诺,取得了良好成效。 

  领导干部:如实报告的多了 大操大办的少了

  刚到上班时间,长兴县政协机关的王文中就来到了县纪委,他手中拿着一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儿子下个月要结婚了,日子刚定好,我就马上来报告了!”

  早在2017年,长兴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就联合出台规定,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明确县管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即时报告。“当时我们出台报告制度,主要是为了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每一次填报的过程,都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霞介绍。

  据统计,报告制度推行以来,长兴县纪委累计收到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143人次,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处理的党员干部人数下降50%。

  基层党员:只摆家宴的多了 收送礼金的少了

  今年5月9日,是泗安镇莲花村党委书记曾永长女儿出嫁的日子,因为一次会议,让他对女儿的婚宴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这次会议上,泗安镇党委书记王国良学习传达了刚刚出台的《长兴县进一步规范党员、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对党员、公职人员“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它事不办”做出了具体要求。“我是党员,又是村书记,一定要带头!”曾永长在与女儿商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