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公约执行好 农村治理添“法宝”
发布时间: 2024-01-10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村民文明素养,纠正乱丢垃圾、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吕山乡将村民公约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推移风易俗深入人心。

  规范流程,确定内容。吕山乡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规民约(村民公约)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一是实行“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即乡党委组织领导、村委会牵头协调、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和治理事会配合服务,乡村文明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充分发挥村民公约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移风易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通过入户走访、会议讨论、讲座培训等形式,征集民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司法部门等意见,按照相关流程,确定村民公约内容。

  广泛宣传,共同遵守。落实村民公约宣传推广制度。在工作要求方面,吕山乡南杨村把村民公约推广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建立“早安排、晚收工”推广工作机制,通过每周一早派工会议安排,每周五晚收工会议汇报,形成闭环管理,把推广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在推广方式方面,吕山乡结合“会议+入户”“线下+线上”的宣传模式,利用社区公开栏、宣传展板、村民微信群、抖音账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辖区村民正确认识村民公约的性质和效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宣传队伍建设方面,吕山乡形成“3+1”宣传专项队伍,网格员、下沉干部、联户长主要负责入户宣传,村宣传联络员负责小区视频拍摄、网络信息等编辑发稿,形成多点协作,助力村民公约推广工作。

  持续推进,长效长治。吕山乡把宣传落实村民公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等紧密结合,融入辖区村民日常生活,提高村民公约的生命力。通过入户上墙、定期宣传、民主评议等措施,增强村民公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积极开展模范党员、文明家庭、优秀志愿者、优秀联户长等荣誉称号的评比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模范典型发挥正能量作用,确保村民公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