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失信成本”叫好

2016-06-16   稿源:    编辑: 郑 剑辉

  近年来,长兴建筑劳务用工逐步规范,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抓好防范和处置欠薪仍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为防患于未然,最近长兴出台了《长兴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企业失信行为列入诚信管理“黑名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让“有信走遍天下,无信寸步难行”。

  造成失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失信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惩处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在利益的驱动下,失信者不仅唯利是图,而且互为循环,形成不良风气。“诚信”二字重千金,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和法制环境是建立一个规范秩序的保证,信用是修炼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所以扎紧“诚信的笼子”是本固荣枝的事。

  秉持诚信,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核心还是要增加社会信用体系的刚性力量。只有通过制度,制定一套区域范围管用的“游戏规则”,强化信用监督,对财务造假、恶意违约、拖欠工资等失信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制约体系,才能使欺诈者必自欺,无信者必自损。然而惩戒失信不是目的,建立诚实守信的机制,形成“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导向,让守信者受益,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才是我们盼望的效果和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