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浙江好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19

  经群众推荐、基层遴选和评委会综合审议,拟确定杭州市临平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工作人员陈国良等70例为2023年第四季度“浙江好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5日起至12月21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省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电话:0571-87051454。地址:省行政中心2号楼省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邮政编码: 310025。

湖州拟入选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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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

俞小英,吴兴区爱山街道红丰西村居民

见义勇为

李允武,安吉县孝丰镇城北社区居民

庙春颖,长兴县中医院大外科护士长

敬业奉献

陈飞,湖州市公安局南太湖新区分局杨家埠派出所民警

孝老爱亲

金仁春,安吉县天子湖镇良朋村官塘冲孝行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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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春颖

  庙春颖,女,1980年4月生,长兴县龙山街道人。

  2023年4月25日,途径长兴某小区地下车库一起故意伤害案案发现场时,庙春颖不顾个人安危冲过去将受害女子救出,并及时报警协助民警一起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避免一起恶性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