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长兴创建第41期(总1571期)

2016-09-13   稿源:    编辑: 郑 剑辉

关于“和文化”示范点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

 

根据《2016年“和文化”县域道德品牌建设行动方案》(长文明办〔2016〕1号)文件精神,县文明办从7月底至8月底,按照“和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采取资料查看、情况介绍、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县95个创建示范点进行了现场走访,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1. 广宣传,扩大“和文化”影响。根据创评标准和要求,大多数单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布置公益广告、“和文化”宣讲、主题志愿服务、策划民俗文化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文化”道德品牌内涵,浓厚宣传氛围,全县累计绘制主题文化墙10000余平方米、组织“和文化”宣讲105次、组织各类文化活动121场,泗安镇、和平镇、吕山乡及龙山街道龙山社区和齐北社区“和文化”建设有声有色。

2. 重结合,丰富“和文化”内涵。各示范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自身与“和文化”内容相结合的主题词。如虹星桥镇的长兴志恒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红旗仪表(长兴)有限公司等提出“家文化”主题、县中医院打造“信任文化”、洪桥镇太湖村的“和进文化”、和平小学“和合文化”、小浦小学的“合韵文化”、和平镇湖州吉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吉和文化”等鲜明主题文化,南太湖石泉村挖掘自身历史文化,设计展示历史底蕴的村文化LOGO。

 3. 创载体,夯实“和文化”基础。创评工作启动后,多数单位能采取行之有效方法,深入推进“和文化”阵地建设,如吕山乡雁陶村、和平农商银行创建 “和文化楼道”水木花都社区打造的“和文化”主题公园、泗安建设“‘和文化”主题广场、大自然所前社区建设主题为“和谐邻里 幸福所前”的邻里互助会、高家墩社区打造“天地人和 幸福高家墩”的文化展示馆、画溪街道大斗村建设斗文化展示馆等,为全面打造“和文化”县域道德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

1.参与广泛性不够。部分单位未充分发动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和文化”建设,没有策划相关活动,导致“和文化”建设在单位的开展停滞不前,职工、群众对“和文化”活动的开展知晓度、参与度不够高。比如小浦镇宝能电源有限公司员工对“和文化”工作了解不够,南太湖综合物流园区在创评中,硬件设施还不到位,看不到有关“和文化”主题相关的宣传材料,只是展示了职工自发开展的文体活动,职工的广泛参与性不够。

2.与主题结合较少。少数单位在组织“和文化”示范点建设过程中,未能把“和文化”内容同本单位自身特色文化相结合, 只是简单将“和文化”主题词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进行张贴。比如浙江瑞虹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把自身企业的“和信”文化同“和文化”五大主旨相结合,只是单纯的展示了企业自身文化主题“和文化”的主题口号。

3. 创建进度不一。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大部分试点单位完成创建工作,但有少数单位只是完成广告公司的初步设计方案,还没有开始建设,把创建时间安排在8月底或9月中旬,比如洪桥派出所、浙江丰帆数控机械有限公司,目前,还未拿出设计方案或只停留在设计稿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推动力度不大。   

三、工作要求

1、宣传要广泛。“和文化”道德品牌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采取主题宣讲、典型评选、氛围营造等形式,广泛开展“和文化”内涵宣传,提高本单位职工、群众对“和文化”知晓率,提升“和文化”品牌的对内认同感,形成自觉践行“和文化”的良好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道德支撑。

2、结合要紧密。围绕 “和文化”主题词与五大领域,各试点单位深入挖掘自身特色,注重把“和文化”品牌建设与日常工作相融合,提高精神文化和生活品质为目标,创设有效载体,将“和文化”融入到工作生活中,切忌将“和文化”建设与具体工作各自独立开来。

    3、质量要确保。“和文化”道德品牌建设,涉及范围广,建设标准高,即有硬件设施建设,又有活动组织策划,各单位统筹协调,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加快工作进度,该建的展示平台要及时,该开展的活动要组织实施好。真正将“和文化”品牌建设,引向深入,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