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兴创建第36期(总第1630期)

2017-05-08   稿源:    编辑: 小钦

建成区建筑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

督查通报

 

20174月21日,县创建办、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对建成区14条主次干道周边的建筑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进行专项督查,共督查点位27处,发现问题65个。主要涉及公益广告类型不全或面积不够、建筑围挡设置不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太湖街道共35个问题,龙山街道14个问题,建设局9个问题,画溪街道5个问题,雉城街道2个问题。

现要求各单位对照各自存在的问题,抓紧时间组织人员对已反馈或未反馈的问题或新增的问题一并进行整改,于5月8日前整改完成。县创建办、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将适时进行跟踪督查。

 

附件1:

      建成区建筑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督查存在问题

序号

路段

点位

问题

责任单位

1

 

 

 

 

 

 

中央大道

 

 

 

 

 

太平桥附近

1.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太湖街道

2

2.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3

3.建筑材料溢出。

4

 

诺力机械四期工程

1.部分围挡高度不够;

5

2.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6

3.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7

4.建筑材料溢出。

8

康迪电动汽车公司外围东侧

1.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9

2.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10

朱家桥西面

1.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11

2.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12

建设商务楼南侧

公益广告类型不对。

13

 

 

 

 

 

 

 

高铁路

 

与中央大道交叉处

1.围挡高度不够;

14

2.围挡未能全部遮挡工地;

15

3.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16

4.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17

 

 

 

张浜菜场附近

1.围挡高度不够;

18

2.围挡未能全部遮挡工地

19

3.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20

4.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21

5.建筑材料乱堆放;

22

6.工地环境脏乱差;

23

7.工地附近绿化带毁绿严重。

24

智慧科技工程工地

1.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25

2.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26

 

 

 

锦绣路

 

思源桥南面

1.围挡高度不够;

 

 

 

龙山街道

27

2.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28

3.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29

龙山泰景西侧工地

无建筑围挡,仅有铁丝网。

30

 

仰止桥北面

1.围挡高度不够;

31

2.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32

3.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33

 

金陵路

 

城北大桥附近

1.部分围挡高度不够;

 

 

 

 建设局

34

2.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35

3.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36

龙山大道

与画溪大道交汇处

1.建筑围挡高度不够;

37

2.公益广告空白。

序号

路段

点位

问题

责任单位

38

 

海兴路

 

 

 

海兴路改造工程

 

1.围挡上存在严重乱涂写现象;

 

 

 建设局

 

 

39

2.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40

3.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41

人民南路

古城公园门口

无公益广告。

42

滨河大道

双街村路口

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雉城街道

43

 

长州路

利时广场西侧

1.公益广告类型错误;

 

 

 

太湖街道

 

44

2.公益广告面积不足。

45

欧洲花园东侧

无公益广告。

46

 

太湖大道

 

温德姆酒店北侧

1.围挡设置不规范;

47

2.无公益广告。

48

与长州路交汇处

1.围挡高度不够;

49

2.无公益广告。

50

与钱家斗路交汇处

1.围挡高度不够;

51

2.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52

3.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53

长吕线

与宾南路交汇处

无公益广告。

雉城街道

54

雉洲大道

画溪智慧创业谷前面

1.围挡设置不规范;

 

 

画溪街道

55

2.无公益广告。

56

 

皇冠大酒店东面

 

1.部分工程地段无围挡;

57

2.部分围挡设置不规范;

58

3.无公益广告。

59

明珠路

银杏宴会厅前

1.围挡高度不够;

 

 

 

龙山街道

 

 

 

60

2.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61

3.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62

与齐山路交汇处

大型广告牌空白。

63

希望大道

与发展大道交汇处

1.公益广告类型不全;

64

2.公益广告面积不够;

65

3.部分围挡无公益广告。

 

注:建筑围挡实地测评标准

1.高度:自地面起不低于1.8米;

2.公益广告:均匀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四类公益广告,且占到全部围挡面积的50%以上;

3.管理:建筑工地封闭施工,管理规范,无外溢的建筑材料、无抛洒的渣土;周围无违章搭建现象;周围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周围无违章占道经营现象。

 

 

报:县领导周卫兵、杨中校、 勇、沈洪峰、章玉坤、陈 峰、何卫宏

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

发:县级机关相关单位

编辑:姚志诚                                      签 发:黄时兵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