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文明20186

 

关于下发《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开展“双提十攻坚”行动部署安排,决定对在“惠民实事攻坚行动”中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进行亮晒考核,为体现亮晒的客观、公正、全面性,特制定《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方案》,现将方案下发,请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方案

2.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测评办法

3.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点位上报表

 

 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3月16

附件1:

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

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开展“双提十攻坚”行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在“惠民实事攻坚行动”中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进行亮晒考核,为体现亮晒的客观、公正、全面性,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兴县委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开展“双提十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长委发〔20181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任务部署,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大比拼,进一步强化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乡镇(街道、园区)打造文明样板路17条,示范性农贸市场10个,“和文化”示范点50个,优秀志愿服务站点10个,切实提升乡镇(街道、园区)创建水平和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水平。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

四、考核内容

(详见附件2                        

五、考核方式

1.点位上报。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附件2中的4个项目,遴选出相应的点位汇总至附件3,并于3月21日前将汇总好后的附件3上报至县文明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科丁纯洁处。

2.实地查看。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总分100分,根据设置要求,对相应点位进行现场打分。建立定期巡查机制,文明办、常态办将在4月份的第一周开始组成考核组到各乡镇(街道、园区)现场巡查、打分,并编发简报。

3.亮晒公示。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园区)“双提十攻坚”的月晒考核公示项目中。具体亮晒进度为:1-2月,制定计划;3月,完成点位上报;4-12月,每月开展常态化管理工作督查。

 


附件2          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测评办法

项目

标准

分值

考核办法

 

文明样板路打造

 

25分

 

道路沿线两侧宣传氛围浓厚,设置“文明样板路”标志,设置与当地特色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城镇文明行动、移风易俗、文明出行等公益广告,有2种以上形式且与周边环境相符。

5

缺少一处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交通秩序应井然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礼让斑马线,无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机动车违停现象。

5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公共设施无损坏现象;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且未被侵占、损坏;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被占用现象;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无被占用现象;机动车道无破损、坑洞,泥污现象;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98%。

5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道路两侧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秩序良好,无脏乱差现象,无违章搭建,无乱堆放,两侧无围栏乱围圈养家禽等有碍观瞻的棚舍,无有影响观瞻的围栏(塑料、布、网、彩钢板等),绿化管理到位,无枯枝死树、毁绿种菜、黄土见天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交通指示牌、道路指示牌设置合理,用字规范,无倾斜歪倒现象;道路标志标线清晰,完整。

3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道路两侧店铺落实“门前三包”,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

2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示范性农贸市场打造

25分

 

 

 

 

 

 

示范性

农贸市场

打造

25分

 

 

 

 

 

运用多种形式在醒目位置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诚信自行设计制作的公益广告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5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或“文明经营户”等活动,有展览展示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经营者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占道经营、门口及周边无乱设摊点经营现象、乱停放、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现象划行规市,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外溢现象周边沟渠无黑臭水体

4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在醒目位置设置有投诉机制或流程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意见簿内有投诉内容,有处理结果以及责任人等信息

2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农贸市场内显位置有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公示牌。内容更新及时,一般蔬菜检测需15个批次以上,肉禽类5个批次以上,豆制品2个批次以上。

2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加强市场管理,有佩戴标识的志愿服务人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2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市场公共厕所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设施完好,无乱堆乱放,无医非广告等现象。

2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1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乱设广告牌等现象

1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设有公平秤,且能正常使用,卤菜店摊位要落实“三白”要求。

1

发现问题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和文化示范点打造

25分

 

 

 

 

 

 

 

和文化示范点打造

25分

 

各乡镇(街道、园区)至少培育3+X个“和文化”示范点(3指学校、企业、行政村,X为自选)。

4

每少培育一个扣1分,直至扣完本小项分值

有品牌:各示范点结合“和文化”品牌,根据本单位实际,深入挖掘“和文化”内涵围绕“和文化”,提炼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核心主题词。

2

未提炼主题词扣完本小项分值

有氛围有“和文化”LOGO标识、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化”宣传等相关内容。

4

每少一项宣传扣1分,直至扣完本小项分值

有阵地有集中展示,可供参观的与自身品牌建设相关的展览、展示场所。如文化长廊、文化展示馆等。

3

每少一项扣1分

有活动每个示范点一年至少开展1次“和文化”宣讲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以“和文化”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文体娱乐、社会实践等主题活动,活动有记录、有图片。

5

每少一次活动扣1分,直至扣完本小项分值

有队伍各示范点必须建有至少1支志愿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并常态化开展活动;建立“和文化”宣讲队伍,配合全县“和文化”五进宣传活动,交流开展“和文化”宣讲。

4

没有志愿服务团队扣1分,没有宣讲队伍扣1分,直至扣完本小项分值

有成效印制“和文化”品牌宣传折页、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制作“和文化”品牌建设宣传片或ppt。“和文化”品牌建设有成效、有经验,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

没有宣传品扣1分,有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加1分,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加2分,国家级媒体报道加3分

 

 

 

 

 

乡镇志愿服务工作

25分

 

 

队伍:专人负责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时间内有志愿者提供服务;结合乡镇居民需要,组建各类乡镇志愿服务队。

5

没有专人负责扣1分,没有志愿服务队扣1分,直至扣完本小项分值

有阵地:有专门的活动场所,且在显著位置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标识,工作制度、服务内容上墙,有志愿服务设备器材并整齐摆放,配备便民服务箱,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展览展示。

5

每少一项内容扣1分,直至扣完本小项分值

有活动:围绕志愿服务内容,每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建立志愿服务台账,有活动记录、活动照片、志愿者服务记录等等,内容上保持完整性。

10

每少一次活动扣1分,台帐记录不全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本小项分值

有品牌:制定符合实际和体现本乡镇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打造乡镇志愿服务品牌,并且相关经验、做法被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过。

5

没有志愿服务项目扣1分,没有志愿服务品牌扣1分,有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加1分,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加2分,国家级媒体报道加3分。

 

 

 

 

 

 

 

 

附件3                  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点位上报表

点位类别:                  

项目

具体名称(含地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文明样板路

 

 

 

示范性农贸市场

 

 

 

和文化示范点

 

 

 

 

 

 

 

 

 

志愿服务站点

 

 

 

 

 

 

 

 

 

 

 

 

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