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8年湖州市“新时代新农民”选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27

乡镇(街道、园区),政法委、农办、农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现将《2018年湖州市“新时代新农民”选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新时代新农民推荐活动各乡镇(街道、园区),政法委、农办、农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单位要求各推荐1-2事迹突出,有代表性的“新时代新农民”并于6月11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文明办思想道德建设科卓歆处,联系电话:6046249

 

附件:1.《2018年湖州市“新时代新农民”选树活动实施方案》

2.《2018年长兴县“新时代新农民”推荐表》

 

                                                                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67

附件1

2018年湖州市“新时代新农民”

选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力助推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根据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一届湖州市“新时代新农民”选树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在全市农村选树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典型。通过典型引领,着力培育时代新农民、倡导文明新风尚、形成农村新气象,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为湖州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打造“六个新高地”、争当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加快赶超、实现“两高”作出更大贡献。

二、选树条件

本次选树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树20名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典型。凡居住在湖州市各乡镇、行政村一年以上的农民均可参加,获得市级(含)以上道德模范、“好人”“最美”系列的原则上不再参加。选树活动共设立5个奖项类别:创业致富带头人、美丽乡村领路人、乡风文明倡导人、平安和谐守护人、幸福家园贴心人。具体选树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成员无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无参与或支持非正常上访活动;倡导文明风尚,自觉坚持同腐朽、愚昧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带头抵制邪教、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二)单项条件

1.创业致富带头人: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提升行动,带头发展绿色品质农业,带领群众进行绿色种植、养殖;开办家庭农场,组织农民以土地等要素参加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为有效解决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美丽乡村领路人:领导和带领农民群众积极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四级联创”,全域建设美丽乡村,推进“浙北民居”示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领导和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参与“四边三化”“打造整洁田园 建设美丽农业”“厕所革命”行动,热心公益事业。想方设法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乡风文明倡导人: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在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反对黄赌毒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邻里和睦、传承家风等方面事迹突出;传承发展民间艺术和地域特色文化,在收集、整理、编撰地方文化方面成果显著;有一技之长,能经常组织、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热心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为繁荣农村文化生活作出突出贡献。

4.平安和谐守护人:积极参与“三治”结合、治理有效的善治乡村推进行动,担任“老娘舅”“和事佬”等角色,化解家庭矛盾、调解邻里冲突、开展道德评议和心理疏导,群众反响良好;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协助、支持、配合做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国家、集体利益和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能够挺身而出。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谐方面事迹突出。

5.幸福生活热心人:积极参与农村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长期从事农村医疗、教育、电力、妇女、农机水利、环境保护、电影放映等工作,积极为农民群众服务,影响广泛;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吧义务监督、扶贫助学,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活动;在志愿服务“春泥计划”,关心和帮助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健康成长等方面事迹突出。

三、评审办法和步骤

此次选树活动面向基层群众,立足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树条件,自下而上,择优遴选。

(一)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1.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向所在社区(村)的居(村)委会或所在单位自荐。

2.群众推荐。广大群众可向所在社区(村)的居(村)委会或单位推荐身边符合条件的人。

3.组织推荐。各居(村)委会、单位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审,择优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或主管部门推荐,各乡镇(街道)党委择优向各县区文明办推荐,经各县区文明办和有关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市选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选树步骤

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推荐阶段(6月13日前)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各县、区推荐名额为每个类别1-2名,总数不超过8名;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各推荐3名;市级各有关部门可推荐1-2名。推荐材料一式2份于6月13日前报送活动办公室。

2.审核初评阶段(6月中旬)

活动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征求相关市级部门意见,并进行综合评定,遴选产生候选对象40名。

3.公示投票阶段(6月下旬)

遴选产生的20名候选对象及其事迹,在湖州日报、湖州在线新闻网、湖州文明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公示期间,如有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刷票等不符合选树条件的,即取消其入选资格。

4.评审命名阶段(6月底前)

在征询各有关部门意见、综合公示情况后,选树委员会选出2018年“新时代新农民”。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由主、协办单位组成的选树活动组委会和选树委员会,下设选树活动办公室。

1.活动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农办、市农业局、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

2.选树活动组委会

 任:范庆瑜

 员:柳国强、王有娣、陈鑫堂、娄显杰、沈振建、陈发瑶、郁晓红、王剑峰、金淦英。

3.选树委员会

 任:王有娣

 员:陈鑫堂、毛荐先、沈红星、冯丽英、金祥、吴媛华、徐敏、吴继任。

选树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五、责任分工

1.市选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策划。

2.各县(区)文明办、政法委、农办、农业局、工会、团委、妇联等负责辖区内此次活动的组织推荐等工作。

3.湖州日报报业集团、湖州广电集团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候选人的公示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选树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抓手,作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2

2018年长兴县“新时代新农民”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家庭

地址

 

参评

奖项

 

 

 

 

 

 

 

 

 

 

 

 

 

 

 

 

(1500字以内,可另附纸)

 

 

 

 

 

 

 

 

 

 

 

 

 

 

 

 

 

各乡镇(街道、园区)县级部门党委(党组)推  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选  树

委员会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