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文明指数检查考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会议精神,以全力树优全国文明城市标杆县为目标,根据省市文明校园创评和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学校文明指数)检查考评活动的通知》(长文明办〔2018〕4号)出如下调整:

  一、考评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类中学、幼儿园。

  二、考评办法

  1.考评安排。一学年共考评4次,每学期两次,一次明查,一次暗访,检查由文明办、教育局分别实施,每年3月中旬、6月中旬、10月中旬、12月中旬汇总成绩并公示。

  2.职责分工。根据《长兴县学校文明指数检查考评细则》的标准,中心城区25所学校的考评由县文明办与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学校的考评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评内容中,校园文化与生活(1-6项)由教育局负责检查打分,校园环境与文明(7-12项)由文明办负责检查打分,农村学校均由教育局负责检查打分。学校考评结果的排名由各项打分综合来评定,成绩和排名由县文明办“学校文明指数”来公布,每一轮公布一次,全年公布四次。

  3.检查形式。考评实行实地查看形式,基础分100分,对照考核细则实行扣分制,四次检查的平均成绩与加分项相加得出全年考评成绩,加分项需要通过申报告知县文明办审核,每项加分只加一次,不重复计分,同一事项加分,按照最高分计入总分。明查实行检查后即时反馈问题,暗访实行汇总后统一反馈问题。暗访期间,检查人员挂督察证,学校门卫报告后,除分管副校长陪同检查外,其他校领导无需陪同检查。

  四、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分中学(含职教类)、小学、幼儿园三类在“长兴宣传”简报、长兴视屏联播网、长兴文明网、文明长兴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发布。对在本轮检查考评中成绩位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县文明办、教育局将上门进行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对年度排名最后一名的,教育局原则上不予推荐各类相关先进,文明办原则上不予列为文明校园创评培育对象。综合全年考评情况,县文明委将表彰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附件:1.长兴县学校文明指数检查考评细则

  2.长兴县学校文明指数检查加分申报表

  

  

附件1

  长兴县学校文明指数检查考评细则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分值

  检查结果

  考评得分

  扣分原因

  1

  校园

  文化

  

  生活

  50

  校园板报、班级板报贴近学生、内容丰富、向上向善,更新及时,维护管理到位,无空白板报现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3分,扣完为止。

  10

   

   

  2

  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时政宣传栏,以新闻摘要的形式突出宣传国内外重大新闻、社会重大事件、本地重大工作部署。原则上时政宣传内容至少每两周更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3分,扣完为止。

  5

   

   

  3

  体育场馆(场地)干净整洁、运动设施维护完好、不影响正常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5

   

   

  4

  学生食堂内环境整洁、地面干燥,服务人员穿戴符合卫生要求;食堂有文明用餐、爱惜粮食、健康饮食等宣传标识,统一设置“今日菜单”告知牌。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10

   

   

  5

  教室日常保洁到位,干净整洁,墙面无大量污迹,教室内教学设施、门窗、课座椅等维护完好,不影响正常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10

   

   

  6

  学生宿舍整洁有序,物品放置有序,卫生间干净无强烈异味;有开展“文明宿舍”评比创建工作;宿舍管理到位,日常进出有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无寝室的校园,此项不考核)

  10

   

   

  7

  校园

  环境

  

  文明

  50

  校园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厕所干净整洁,无强烈异味;学校墙面、地面整洁,基本无污痕、脚印;公共设施设备完好,无明显破损;校园绿化带内无枯树死树,无大量枯枝堆放,无大量黄土裸露,布局合理,日常养护到位;学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乱停车现象(校外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要有文明劝导,规范停放),上下学接送时间校外车辆停放有序。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3分,扣完为止。

  20

   

   

  8

  校园

  环境

  

  文明

  50

  校园宣传栏要展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阐述、宣传本校的“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运用多种形式在校园内显著位置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高质量公益广告。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10

   

   

  9

  《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及长兴精神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可见;在教室固定位置长期展示学生守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5

   

   

  10

  校园走廊、过道、墙壁、文化墙等设计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能够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启迪学生智慧,能够体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精神。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

  5

   

   

  11

  学生课间文明休息,无追逐打闹,说脏话等不文明现象。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发现学生打架的,每一起扣5分。

  5

   

   

  12

  做好无烟学校工作,教师办公室无抽烟现象,无烟灰缸。办公室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发现学生抽烟的,每人次扣5分;

  5

   

   

  备注

  一学期共考评两次,一次明查,一次暗访。加扣减分项每一轮统计一次。

    

  

  附件2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学校文明指数)加分申报表

  学校名称:

  

  序号

  项目

  落实情况

  加分建议

  1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绩明显,县文明办在学校召开现场会的每次加2分,县级以上会议做文明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典型交流的,每次加1分(非窗口学校加2分)。

   

   

  2

  每季度接待省市以上领导或者外地参观学校文明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经县领导肯定表扬的,每次加1分(非窗口学校加2分)。

   

   

  3

  对领导批示件、群众信访件、文明创建督办(交办)件等,问题整改及时落实到位的加1分。

   

   

  

  学校文明创建经验、先进典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在县级以上报刊、电视、网站报道的,同一内容报道以最高等级为准,只加一次,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中央部级加3分。

   

   

  学校校长签字:

  教育局办公室意见:

  县文明办基层创建科意见:

  县文明办主要领导意见:

  

  注:每期加分上限为4分,全年不超过12分。